邓州门户网鸭鸭 发表于 2020-10-3 23:47:49

邓州检察院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!

   “同意检察院不起诉决定,感谢检察官对我从轻处理,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!我保证以后引以为戒,不再做违法的糊涂事!”邓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对杨某、张某、李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时,三位被不起诉人一致表态发言。


背景介绍



    9月30日上午,邓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不起诉决定宣告暨警示教育大会,依法对三起非法狩猎案件被不起诉人公开宣告,送达不起诉决定书。


背景介绍



    三起非法狩猎案件,均为被不起诉人在禁猎区、禁猎期、未办理相关捕猎手续的情况下,为防止鸟类叨食自己的果蔬或庄稼,架设鸟网,非法捕猎多只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(“三有动物”)保护名录中的物种,三人均构成非法狩猎犯罪,但因三人犯罪情节轻微,主观恶性不大,具有认罪认罚、初犯等情节,社会危害性较小。鉴于此,邓州市检察院依法对杨某、张某、李某三人做出不起诉决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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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宣告会上,第一检察部主任何俊卿分别宣读了三份不起诉决定书,听取了杨某三人对不起诉的意见,专职检委会委员程道彦进行了释法说理,对三人的犯罪构成、从轻情节、不起诉理由均进行了详细而通俗的解释。“不起诉并不意味着你们的行为逃避了法律的惩罚,而是法律给你们悔过自新的机会……”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秦景华对三人进行了教育和训诫,要求三人在遵纪守法的同时,做好法制宣传,让更多的人知法、守法。



背景介绍检察官呼吁:
    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,不仅在于法律的制定和执行,更重要的在于广大群众自觉保护,特别是不再捕猎、食用、伤害野生动物,切实保护好各种野生动植物。只有人与自然和谐共存,绿水青山才能真正变成金山银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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